咨询热线:400-9696-399
您现在的位置:上海壹博医生集团 > 优势技术 > SCS技术 >

脊髓电刺激术的适应证与禁忌证

来源:上海壹博医生集团   发布时间:2020-03-23   编辑:Dr.Eber

 适应证:   

1交感神经功能失调和周围血管性病变引起的顽固性疼痛;   

2范围较大的肩背痛、腰背痛和周围神经性疼痛;   

3残肢痛、幻肢痛和脊髓损伤后疼痛;

4臂丛神经撕脱伤后和腰丛神经撕脱伤后疼痛;

5复杂性局部疼痛综合征;⑥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等。   

禁忌证:   

(1)一般状况较差,存在严重的呼吸、循环功能障碍以及有肝脏、肾脏或凝血功能障碍而不能耐受手术者;

(2)手术部位或其附近存在感染灶、血管畸形或其他性质难以明确的病变;

(3)疼痛范围、性质和程度等经常变化不定者;

(4)急性疼痛不首选脊髓电刺激镇痛。

上一篇:没有了 下一篇:脊髓电刺激术的原理

推荐阅读/ Recommended reading

网站版权所有:上海壹博医院 沪ICP备2021021912号-3 本网站信息仅做健康参考,并非医疗诊断和治疗依据,具体诊疗还请遵照经治医师意见。